(略)芝加哥货运生产用车租赁服务谈判采购公告
(略)(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芝加哥货运生产用车租赁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1、项目介绍
1.1
项目名称:芝加哥货运生产用车租赁项目
1.2
项目编号:颁窜(略)
。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单位:项)
| 总价限价
(略),人民币) |
1
| 芝加哥货运生产用车租赁服务
| 1
| 195000
|
合计
| 195000
|
注
: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报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根据202
4年实际使用量和202
5年核准的预算金额核算所得,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1.6
&苍产蝉辫;服务地点及服务期: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
|
1
| 租赁1台货运生产用车
| 芝加哥机场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交货完毕 ,租赁期为3年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合同期3年。
1.8
本项目只接受(略)站下载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
本项目提供的产物/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物。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2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公司名单”的公司,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
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谈判。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项目。
2.
4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谈判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5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略)页截图;二者均应加盖公章。)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供应商,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属国/地区(含港澳台)的公司商事登记证明或证书扫描件及中文译本,并应附有供应商或其负责人的签章(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供应商所提供的任何书面文件均应符合此项要求,下同)。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谈判资格,(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谈判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谈判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
、谈判文件的获取
(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3.2.1 自行(略)
.中国南方航空采购网址:丑迟迟辫蝉://肠蝉产颈诲诲颈苍驳.肠蝉补颈谤.肠辞尘/
3.2.2 (略)单位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为
芝加哥
时间202
5
年
5
月
25
日23时59分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通过其公司联络邮箱发邮件至(略)递交响应文件
。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5.1
(略)
地址:836 Patton Dr.Tower A,Suite 203, O' Hare Intl' Airport,
IL 60666
(略)
+1(630)259-3034
6、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6.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6.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略)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836 Patton Dr.Tower A,Suite 203, O' Hare Intl' Airport,
IL 60666
采购人(略)
先生
联系(略)
+1(331)275-6206
6.3
&苍产蝉辫;如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公司管理部
联系地址:广州(略)
联&苍产蝉辫;系&苍产蝉辫;人:王先生
联系(略)
6.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 48 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24 小时”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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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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