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精节能型流体传动系统装备生产制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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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
(略),拟投资建设的高精节能型流体传动系统装备生产制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略)
2.1.2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高精节能型流体传动系统装备生产制造项目,项目主要开展商船、海工装备及工程机械领域的高精度节能型流体传动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与销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研发中心、测试中心、型式试验中心、生产线(备料车间、加工车间、装配车间、辅助车间、动力车间)、成品与仓储中心,配套建设办公、宿舍以及厂区基础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309810平方米。
(略)。
2.1.4招标范围:
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地质勘察工作及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
采购、施工工作:工程投资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施工、竣工验收、保修、项目移交工作等,具体以招标人的需求为准。其中,生产线设备采购不在本次采购范围内。
2.1.5工期要求:1564日历天。其中:
设计周期: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45天内完成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9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概算;150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工作并通过审查。中标人必须提供施工过程的现场设计服务。
施工周期:1474日历天,具体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书为准。
2.1.6其他:本项目不分标段,每位投标人可自行申请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各投标单位要求:
3.1.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
1)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单位不同时具备以上叁项资质,可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
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2)联合体各方应按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分工;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2施工公司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3.3.1项目经理(或称项目负责人,下同):
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叠类证);
3.3.2 设计(略)
具备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专业技术职称
。
3.3.3其他要求:
1)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可以兼任;
2)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
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且注册在投标单位。
3)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 投标人、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4.1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
单个合同额不少于(略)的建筑工程的贰笔颁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提供合同或协议,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上述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4.2 项目经理业绩
(略)的建筑工程的贰笔颁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提供合同或协议,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上述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5投标公司须持有项
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公司管理手册》或针对本项目的单项投标信用手册,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应录入《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
3.6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于建筑公司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公司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7公司资质有效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对于建设工程公司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精神。
3.8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官方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略)或“信用江苏”(飞飞飞.箩蝉肠谤别诲颈迟.驳辞惫.肠苍)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9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10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7月1日,每日9:00至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人处领取。领取地址:启东市南阳镇(略)办公室
(略),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25日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送达地址:启东市南阳镇(略)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叁章。
7.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法”评审。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址:启东市南阳镇
(略)
(略)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