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首期交易价款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苍产蝉辫;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提前一个月支付下期租金,逾期未支付租金的,则视为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解除资产租赁合同,不负责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债务及法律责任。首期租金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后期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不得用于加工、制造、存放或销售化工产物、危险品等具有安全隐患的项目。同时负责租赁期间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维护、安全生产并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遵守出租方相关管理制度。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装修时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以承租方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过程中的相关证照由承租人自行申请签发,一切违法、违规经营导致的行政责任及所有的经济纠纷、伤害事件等,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如承租方经营方式、范围违法或未办理经营许可证、有造假等违法行为,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房屋并终止合同,对出租方造成损失的可追偿损失。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原则上不得分租或转租,如分租或转租需书面提出申请,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出租,分租或转租后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行承担若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国家政策调整、政府资源整合等)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后果和风险,双方应当按照实际租住天数结算各项费用,互不承担各项损失。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属性(用途)、现实状态、质量、价值等所有影响我方做出承租标的资产决定的信息,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提出退还、质疑、反悔或寻求补偿等,否则将视为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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