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次区支行毕振飞等11人个人贷款律师费用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就安次区支行毕振飞等11人个人贷款律师费用项目委托(略)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
安次区支行毕振飞等11人个人贷款律师费用项目
二、采购编号:
叠0颁尝贵-闯颁-(略)
叁、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对安次区支行毕振飞等11人个人贷款律师费用项目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授予合同供应商数量:3家;
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略)
(二)采购流程:
1.初步评审:由评分专家组对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所有领取了采购邀请文件并提交响应文件且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详细评审。
2.详细评审: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磋商。磋商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服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等。现场将组织不少于两轮磋商,供应商需在每一轮磋商结束后递交相关报价和服务承诺。评分专家组将依据供应商的综合表现进行现场评审,并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3名拟授予合同供应商。
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
(3)供应商具有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度检查合格。
(5)供应商近3年(2022年05月0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的经营活动中,签订过至少2个与银行合作的同类业绩案例。
(6)供应商及拟派相关律师与中国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或相关利益冲突事项可取得中国银行书面豁免或可以解除该利益冲突,拟参加选聘的律师事务所对本所及相关律师与中国银行的利益冲突情况进行检索并报告相关情况,并出具承诺。
(7)供应商须出具:本律所和拟选派相关律师不在中国银行限制使用名单范围内的承诺。如成交供应商存在与承诺不符的情况我行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并登记,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中国”网站(略)列入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叁方专利权、着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
□本项目同一分包
关联关系公司包含以下情况:
与本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公司;
与本公司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公司。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公司。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公司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略)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或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采购文件:
时 间:2025年5月16日起至2025年5月23日止,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领取方式:电子邮件领取,邮件题目注明“领取安次区支行毕振飞等11人个人贷款律师费用项目采购邀请文件”。请使用公司邮箱发送邮件到指定的(略)
邮件附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须有:
1.供应商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近3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供应商近3年(2022年05月0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的经营活动中,签订过至少2个与银行合作的同类业绩案例(至少提供两个)。
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后扫描。
在报名时间内同步邮寄至(略)驻石家庄办事处(石家庄(略)(略)/份,售后不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上进行发布。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5月27日14:0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须密封后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点,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响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递交响应文件(略)
八、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略)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略)
举报(略)
信函地址:廊坊市解放道142号中国银行廊坊分行
九、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联系方式:
(略)
地址:河北省廊坊(略)
(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北京(略)
(略)
联系(略)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