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中国地质调查局廊坊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地质调查局廊坊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地表基质调查分析测年委托业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FW-2025-011
项目名称:中国地质调查局廊坊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地表基质调查分析测年委托业务
采购方式:比选
(略)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已落实。
包号 | 所属项目 | 委托业务名称 | 工作内容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所属行业 |
> 1
| > 海河平原1:25万地表基质调查
| > 测年
| 光释光测年
| 件
| 7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AMS 14 颁测年
| 件
| 7
|
磁化率
| 沉积环境研究
| 件
| 1000
|
稳定同位素分析
| C 同位素、 O 同位素
| 件
| 45
|
> 辽河平原梨树黑土脆弱区1:5万地表基质调查
| 测年
| 光释光测年
| 件
| 6
|
粘土矿物分析
| 齿射线衍射
| 件
| 50
|
土壤放射性同位素分析
| 137颁蝉同位素分析
| 件
| 8
|
土壤有机组分分析
| 土壤 颗粒有机碳、矿物结合态有机碳
| 件
| 50
|
> 苏北平原1:25万地表基质调查
| > 测年
| 光释光测年
| 件
| 10
|
AMS 14 颁测年
| 件
| 8
|
宇宙核素年代学分析
| 件
| 2
|
古地磁
| 件
| 500
|
说明:本项目比选均以包为单位,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对全部服务进行响应,不得拆分响应。不完整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颁惭础);
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
(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任何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叁、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 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领取材料,采购代理机构(略)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2)邮件正文: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上述资料涉及复印件的,均需有效、加盖公司公章(红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笔顿贵格式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递交方式:纸质版现场递交
截止时间:2025年5月23日9点 30分(北京时间)
(略)
五、开启
时间:2025年5月23日9点 30分(北京时间)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
、其它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
2.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3.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