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和规范政府购买社会力量公共服务工作,(略)根据工作职责,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0年我院有关妇幼保健经费采购项目的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略)
二、申请单位
在京公司。
叁、工作任务
购置妇幼健康服务宣传品若干,提高群众妇幼健康服务知晓率和依从性,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人员儿童保健及产后访视技能和水平。
四、具体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领域工作经历;
(叁)申请者和所在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四)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通州区通州区妇幼保健院组织的遴选评审会,按照要求汇报工作进展。
(五)项目工作任务可以由不同公司承担,优先选择前叁位申请单位。
五、申报和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2020年9月9日—2020年9月17日。
2.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略)站(略)。
3.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4.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略)厂家需要提交纸质版材料,包括:公司资质、公司介绍、优势、交货时间、购置货物的质量数量等等。
5.组织评审:通州区妇幼保健院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基础、申报单位的公司资质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各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6.结果公示:通州区妇幼保健院将对评审结果(略)站予以公示。
六、项目经费
明细见附件。
七、联系方式
通州区妇幼保健院
(略)
(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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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