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智慧城(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略)7-齿惭001
项目名称:智慧城(略)
(略)
(略)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预算金额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智慧城市- 通州区公共卫生重点领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妇幼卫生
| 351.6808(略)
| 1 项
| 本项目通过对本院区的应用系统进行全面改造和升级,以信息化为支撑,围绕“业务核心,技术支撑,多业务群共同发展”的战略目标,坚持公益为先、服务群众、精细规划、提升能级、辐射周边的原则,为群众提供集医疗、护理、康复、预防、咨询、健康教育等在内的特色医疗服务。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开发、测试、实施工作,进入系统上线试运行阶段。如因甲方原因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影响开发进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变更项目时间进度计划,并按变更后的进度计划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公司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公司预留采购份额。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是。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叁、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5-16 至 2025-05-22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方式: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略)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略)
1.
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略)
“操作指南”-
“市场主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
/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
注册
供应商(略)
“操作指南”-
“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略)
“工具下载”-
“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略)
“工具下载”-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略)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略)
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5.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6.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略)的连接畅通。
7.
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略)
注: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略),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6-05 09:00(北京时间)
(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采购用途:自用
2
、采购数量:一项
3
、招标项目性质:服务
4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执行《对于印发环境标志产物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摆2019闭18
号);
(2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对于印发节能产物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3
)执行对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46
号;
(4
)《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公司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
]19
号);
(5
)执行《财政部对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摆2011闭124
号);
(6
)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对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公司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摆2014闭68
号);
(7
)执行《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
(8
)执行《财政部对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摆2016闭125
号)。
(9
)《北京市财政局对于持续深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
〕672
号)
(10
)执行《对于印发中小公司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公司〔2011
〕300
号)
(11
)《金融业公司划型标准规定》(〔2015
〕309
号)等国务院批准的中小公司划分标准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北京(略)
联系方式:金马,(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北京(略)
联系方式:乔杰,(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