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翌飞锐特电子商务(北京)有限公司产物使用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
公示
(略)
湖南分公司
(以下简称
“采购人”)拟对
翌飞锐特电子商务(北京)有限公司产物使用
项目
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
翌飞锐特电子商务(北京)有限公司产物使用
2、项目编号:
颁窜(略)
3、采购内容:
翌飞锐特电子商务(北京)有限公司产物使用
4、需求说明:
供应商在
长沙黄花国际机场
代理采购人的
进出境货物海关信息录入、申报、传输
等事宜
。
服务期限自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合同期限为1年。
供应商在长沙黄花国际机场针对采购人的进出口货物就海关信息传输事宜与长沙海关进行沟通协调
。
航班运行期间,供应商通过可靠技术手段及时向海关舱单系统内传输采购人申报的进出境货物预配、运抵、装载、理货以及原始舱单等全部信息
。
信息传输时限与技术细节按长沙海关以及海关总署相关文件或要求执行
。
供应商对采购人技术、流程升级的合理需求应及时响应、积极配合
。
供应商应对合作过程中获知的采购人数据信息进行商业保密
。
5、拟实施采购时间:20
20
年
9
月
6、拟选用供应商
:
湖南空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7、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海关总署
2015年正式上线新舱单管理系统,要求所有国际货物的承运人必须向海关总署系统内报送直航出口货物的预配、运抵、装载、理货信息以及直航进口货物的原始舱单、理货信息。因我公司货物生产系统(唐翼)不能直接与海关总署系统进行对接,该类数据的传输报送必须通过第叁方信息处理服务商完成。
根据当时长沙海关《对于做好海关新舱单系统和运输工具系统备案的函》文件指示,我司委托了长沙海关指定的
“翌飞锐特电子商务(北京)有限公司”作为国际进/出口货物海关信息数据传输的第叁方公司,使用其开发的数据录入传输平台完成上述相应数据的录入与申报,一直使用至今。
本项目选取的条件为《采购管理规定》
3.2.5补:
供应商拥有专有权或专营权,且无其他合适替代标的。
8、公示说明
:
公示期:
20
20
年
2
月
12日至2020年2月14日
公示期内,对上述事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须
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
、
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的扫描文件
)
发送至
(略)
,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
(略)
(略)湖南分公司
(略)
:李女士
联系(略)
(略)
公示发布(略)
李
先生
联系(略)
020-861
29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