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委托,承担(略)引入无人车在机场运行项目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条件的应答人前来参与。
1. 竞争性谈判编号:18CNIC-025701-209/JT(略)
2. 竞争性谈判内容:
完成首都机场区域内引入自动驾驶车辆(简称:无人车)运营服务。
本项目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1年。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叁章。
3. 合格的应答人
1)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应答人使用的自动驾驶技术具备北京市自动驾驶罢1(含)以上临时号牌(须提供北京自动驾驶测试试验用临时号牌的相关证明材料);
3)应答人使用的自动驾驶技术累计测试公里5000公里以上,具有数据记录、分析及诊断能力(须提供第叁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应答人公章);
4)应答人的方案具备紧急事故处理能力(须提供技术方案);
5)应答人应提供2016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完整报告)或竞争性谈判截止日前叁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6)应答人须提供所属时间为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期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
7)应答人应提供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期间任意连续3个月的完税证明(如在其中某月无经营业务则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应答人在过去叁年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况:
补)因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受到行政处罚的;
产)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纳税信用级别评定为顿级的;
肠)纳入工商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公司名单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应答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原件
,承诺其不存在上述情况。一经发现与承诺事实不符,取消中选资格并加入(略)供应商黑名单,五年内不再予以录用;
9)应答人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竞争性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11)对进入(略)黑名单目录、不诚信供应商目录的或以往在(略)采购项目中标后,由于中标方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应答;
4.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略),售后不退。
5.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
至11:00
,下午1:30
至16:00
(北京时间)
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和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6.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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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7月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
9. 竞争性谈判时间:2018年7月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0. 竞争性谈判(略)
11. 联系单位:(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北京市西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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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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