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以下简称“远大公司”或“询价人”),根据武汉至红安高速公路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驻地文化建设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1
.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共划分1个合同包,具体采购范围如下:
![]()
1.2 项目(略)
1.3 质量标准及要求:应满足国家标准相关要求。
1.4 工期:暂定10天,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申请人须为远大公司孝感分公司2024-2025年度标识牌制作及安装等框架协议采购第1合同包(标志牌制作及安装服务)中入围单位。鼓励框架协议中单位视自身实际情况在满足本项目工期、质量等的情况下参与报价,如不参与本次报价,不视为违反框架协议第一阶段采购约定。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不允许转分包。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合同包的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2.4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2.4.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4.2 处于被行业主管部门(如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2.4.3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公司名单的;
(2)(略)”(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现场负责人在近叁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略)站(略)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履约评价被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评为顿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叁年度被列入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2.5 申请人如成交,采购人将依据建设集团供应商履约评价相关管理办法对成交人进行考核。
2.5.1 对于安装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履行良好,且能参加攻坚、抢险救灾等任务,履约信誉良好的成交人,将被采购人列为优秀或核心供应商(A或AA级),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
2.5.2 对于安装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履行较差的成交人,将被采购人列为较差供应商(D级),一年内不能承接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
2.5.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成交人,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资格;
(2)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骗取中标,包括以他人名义投标;
(3)在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评审专家串通,影响采购活动公平竞争;
(4)向采购人有关当事人、评审专家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被查实的;
(5)供应商或为其服务的供应商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造成网络舆论、农民工聚众讨薪、越级上访、恶意举报、恶意诉讼、阻碍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等,或以非法手段、渠道获取证据材料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和投诉,给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6)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造成项目经理部严重损失的;
(7)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8)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或者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9)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将成交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人将项目再次分包;
(10)服务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对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11)其他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或因其行为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2.5.4 对于有上述2.5.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完部分工程量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2025年6月16日17时00分,将盖章后的《申请单位报名登记表》(见公告附件2)扫描件发(略)
4.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10时00分(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4.2递交方式:本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10时00分。申请文件请按询价函要求发(略)
4.3逾期发送的或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报送的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4.4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询比预备会,申请人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略)
5.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其他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略)站(丑迟迟辫://飞飞飞.丑产箩迟测诲驳蝉.肠辞尘/)发布。
7.联系方式
(略)
地 址 :武汉(略)
(略)
联系方式:(略)、(略)
(略)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