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的
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营养粉(液)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公开征集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营养粉(液)采购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2025-闯闯顿-924
3(略),本次采购数量为变量,具体数量及结算金额以两年实际发生量为准。
4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5
、合同履行期限:
2年
二、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 期限
| (略) |
1
| 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营养粉( 液) 采购项目
| 具体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 2年
| 200000 .00
|
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叁、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物。
■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产物、环境标志产物。
■支持中小公司:中小公司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采购进口产物:本项目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物投标。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2)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格式)
原件;
(3)
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
中小公司 □小微公司 □监狱公司 □福利性单位。
□强制
分包:大型公司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公司。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且经营范围需:包含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
、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
于
2025年
6
月
10
日起至2025年
6
月
16
日
(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
00
至12:00 、下午
15
:
00
至
17
:
00
(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原件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原件
)、个人身份证
原件、供应商资格声明(
附件一
)原件、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附件二
)原件及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到
湖南金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郴州市交警叁大队院内
)
获取
磋商文
件。
六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
2025年
6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
停止提交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
2025年
6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
。
3、开标(略)
湖南金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郴州市交警叁大队院内
)
。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
磋商文件
要求密封,
采购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略)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项目(略)
1、(略)
(1)名 称:
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2)
地址:
郴州(略)
(3)
(略)
罗主任
(4)
联系(略)
(略)
2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1)
名 称:
湖南金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地址:
郴州市交警叁大队院内
(3)
(略)
邓丽娟、资敏
(4)
联系(略)
(略)/(略)
附件一:供应商资格声明
供应商资格声明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叁、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
。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
。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
。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略)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略)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我单位保证随时按照要求提供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任何有效文件。
注:第二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叁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公司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公司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
法定代表人姓名(
签字或盖章
):
;身份证号:
;手机号:
。
授权代理人姓名(
签字或盖章
):
;身份证号:
;手机号: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