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医院可回收物管理,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略)计划通过询价方式遴选一家具有资质的单位为我院提供非医疗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特邀请具有资质的单位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盘龙区人民医院(含联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非医疗可回收物回收服务项目;
2、项目(略)
3、项目采购明细(含规格、参数):
标底明细及报价表
序号
| 废旧物品名称
| 单位(办驳)
| 数量
| (略)) |
1
| 纸类物品
| 公斤
| 1
| |
2
| 塑料类制品
| 公斤
| 1
| |
3
| 废铁类物品
| 公斤
| 1
| |
合计
| /
| /
| |
4、周期要求:服务周期叁年,合同一年一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采购进口产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资格,能开展非医疗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的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有非医疗可回收物回收服务所必需的软硬件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熟悉政策法规,能为医院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提醒、帮助用户规避风险;
3、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供应商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略)(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叁、响应文件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报价一览表(报价清单中必须包含但不限于完成非医疗可回收物报价、周期承诺、质量承诺等信息),加盖公章;
2、资质证照(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根据项目内容自行提供,提供资质在有效期内),加盖公章;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略)(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四、报名及开标要求: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12日至6月16日17:00前;
2、报名要求:凡有意参加本次咨询的供应商,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材料应为逐页加盖公章的彩色笔顿贵扫描件)发至(略)
3、开标时间:待邮件或(略)
4、开标要求: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到现场审核,响应文件装订成册,提供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1份及电子文档1份(鲍盘,电子文档为全部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至笔顿贵版内容)并密封带到现场。
5、审核环节:由采购部门相关人员对供应商单位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供应商若少于3家,按流标处理。
6、(略)
7、联系(略)
六、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略)
2025年6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