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服务
需求调研公告
项目名称:
(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服务
采购单位:
(略)
单位地址:
北京(略)
技术要求及相关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技术规范与要求,将对医院原址新增床位区域进行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配合其中验收监测工作,需要聘请专业的环境监测单位进行监测服务;监测范围:东南西北4个厂界噪声监测、废水监测、废气监测等。环境监测单位应具备所涉及的所有检测资质,并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及保证验收工作的安全。
(一)服务需求
1.
监测服务范围 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对可能存在的污染物进行监测,如厂界噪声、废水、废气、固废等监测内容。
2.
监测资质要求 环境监测单位需具备国家认证的CMA资质,能够提供涵盖噪声、废水、废气等所有监测项目的资质认定证书。监测单位具备医院相关的环保监测经验,能够提供过往类似项目的案例。
3.
检测技术要求
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和环保验收要求,制定详细的监测方案,明确监测点位、监测频次、监测内容和监测方法等,现场监测过程规范,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
4.
人员资质要求
监测技术人员具备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服务单位需有专人负责监测服务工作,确保在工作时间内能够及时响应医院的咨询需求。
(二)服务内容
1.
配合院方监测环境保护验收所需的所有监测工作;
2.
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监测内容包括:噪声监测、废水监测、废气监测等。
二、服务单位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近叁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
、应承担过全国性叁甲医院类似服务,具备颁惭础等相应资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复印件等)。
叁、报名方式与响应文件的递交
1.
报名方式
2025
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3日每天上午8:30-下午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本人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被授权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
(3)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 近三年全国性三甲医院相关服务项目业绩证明,加盖公章(报名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并携带合同原件备查)。
(5)报名意向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写清报名意向即可),注明(略)
若供应商在报名时未能提供上述有效证件,有权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2
、响应文件的递交
报名时请供应商现场提交一份纸质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根据本公告的技术要求及相关内容撰写,应包括基础服务方案大纲,人员、价格组成等内容。
地点及接收人:北京(略)
截止时间: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3日每天上午8:30-下午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项目(略)
(略)
刘工;(略)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