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省烟草科学研究院2025年福泉基地安全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询比公告
我公司现对(略)
—省烟草科学研究院 2025 年福泉基地安全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询比采购,欢迎具备合格供应商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
、
项目
内容:
1.项目名称
;
(略)
—省烟草科学研究院 2025 年福泉基地安全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骋窜厂驰0000奥窜齿叠(略)
3.
项目类型
:
物资
类
4.采购方式:询比
5.预算金额:
70(略)
6.最高限价(含税)
:
69.2375(略)
二
、采购内容:
现有的福泉基地管理范围广,但安防设施老旧、设备稳定性差,基本难以满足现有的安防需求。根据安防管理工作需要。现拟采购一批安防设备,对福泉基地安防设施设备进行更换,并对森林防火手段进行完善补充
,
具体内容详见
采购
文件第叁部分采购需求。
叁
、
采购
人:
(略)
四、采购实施部门:
(略)
采购办
五、
合格供应商
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省级分支机构,并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至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烟草行业黑名单或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期限内;
3.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
.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年内(2022年
6
月
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无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自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2022年
6
月
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中选供应商成立不足3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公司名单(黑名单);
7.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第
2至7条由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详见《响应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采购人(评审小组)保留查询的权利,承诺不属实的,将否决中选供应商投标,并按承诺函内容进行处理。
六、
询比
文件获取
本次采购为线上电子递交响应文件,参与该项目的响应供应商须(略)址:
丑迟迟辫蝉://飞飞飞.驳锄虫测濒诲.肠苍)
1.询比文件获取:
2025年
5
月
30
日
09:00到2025年
6
月
4
日
17:00
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采购,询比文件已免费向社会公开,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
2025年
5
月
30
日
09:00到2025年
6
月
4
日
17:00,(略)址:丑迟迟辫蝉://飞飞飞.驳锄虫测濒诲.肠苍),根据平台提示下载采购文件及相关附件,否则其响应无效。
询比文件获取(略)https://www.gzxyld.cn
。
2.获取询比文件需提交资料: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供应商《响应承诺函》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固定格式,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
获取询比文件须提交的资料由采购人进行核验,如核验不通过的,应在规定期限内重新提交核验,若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仍未通过核验的其获取文件将被拒绝
;
(2)获取询比文件提供的资料不作为资格后审评审依据。
七、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1
.
递交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
2025年
6
月
11
日上午
10
时
00
分
。
2
.
文件递交地点为:贵州兴业利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gzxyld.cn
。
3.响应文件递交方法:响应供应商应使用“贵州兴业利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客户端软件编制相应的电子投标文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相应位置签字或签章(电子章),并在系统内上传通过投标客户端生成“别迟苍诲”结尾的加密文件,上传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入响应供应商系统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
(略)
系统进入项目开标大厅,并在项目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如响应供应商自身原因解密不成功,视为撤销响应文件。(如有平台操作相关疑问,可咨询平台在线客服或拨打咨询(略)
400 019 2166-4)
。
八、采购文件评审
1.采购
评审
时间:
2025年
6
月
11
日上午
10
时
00
分
2.采购评审(略)
黔彩阳光电子交易中心(贵阳(略)
124号烟草大楼)
九、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兴业利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略)外网。
十、
联系
方式
:
采购
实施部门
:
(略)
采购办
地
&苍产蝉辫;址:贵阳(略)
146号
邮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编:
550000
联
系
人:
王
先生
电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话:
(略)
751
(略)
2025年
5
月
29
日
附件
1:《致广大市场主体暨供应商的公开信》
附件
2:
《响应承诺函》
附件
3: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
4: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