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略)
:
某单位主副食品配送项目采购(第二次)公告
二、
项目编号:
2025
-
VGBMFN
-
W3001
叁、项目概况:
序号
| 货物(略)
| 技术要求
| 数量
| 合同交付期(服务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肉类、蔬菜类、干货调料类、水果类、冷冻食品类,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技术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一批
| “1+1+1” 模式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说明
| 1. 报价供应商需对所投项目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略)。
3. 报价包含供应产物和产物运输到使用单位的采保费、运输装卸费、服务费、检测费、人工费、管理费、税金等一切将可发生的费用和利润。需求单位不再支付除成交价之外的任何费用。
4. 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
|
四、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公司;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年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公司或控股公司。
(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公司,
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
或
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公司,也不得
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叁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略)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
和处罚范围
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略)。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 投标人具有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七)报价公司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公司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5月23日至5月30日
,上午 8:00至12:00
,下午 15:00至18:00
。
(二)申领(略)
(叁)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