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5-05-21在招标采购导航网发布:无锡市城南路29号一期办公大楼3层及配套车位招租。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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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5-05-21
挂牌价:26.98542
保证金:(略)
报名开始时间:2025-05-21
报名截止时间:2025-06-04
(略)
无锡市城南路29号一期办公大楼3层及配套车位招租
26.98542
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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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人应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誉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承租方须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在公告期满日16时前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户缴纳意向承租保证金人民币5(略)(以到账时间为准)。被确定为最终承租人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在其支付了首期租金或履约保证金后申请原额返还;其他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在最终承租人确定后的叁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3、承租人承租期间须缴纳履约保证金3(略),租金按年支付,先付后用。
4、租赁期间涉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网络通讯费等)由承租人承担。
5、承租人不得改变标的物的原始建筑结构。
6、承租期满后,招租标的物内可移动物品归承租人所有,不可移动物品归产权方所有,承租人不得拆除或损坏。
7、承租人不得将标的房屋对外转租。
8、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报名的承租申请。
1、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延长挂牌期5个工作日。
2、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承租人。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保证金,先用于支付无锡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出租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在出租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未能在叁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⑤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违约情形。
4、本次招租项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江苏省发改委文件执行。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小公司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公司〔2011〕300号),属于中小微公司的,交易服务费可减按80%收取。
5、意向承租方应按公告要求,(略),交纳足额保证金后取得竞租资格。意向承租方需提交以下材料:
法人
(1)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复印件盖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章);
(3)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的,此项材料无须提供);
(4)《承租举牌申请书》(见附件,填写并盖章)。
咨询热线:400-601-4000 | 客服热线:400-601-4000 转 8000 | 销售热线:400-601-4000 转 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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