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略)受(略)委托就《安全消防宣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
1、项目名称:安全消防宣传
2、项目概况:
一、采购内容
为抓好本市交通行业安全和消防管理工作,加大交通安全消防工作宣传力度,提升市民的出行安全意识,营造公共安全良好氛围,制作1部交通安全消防宣传片,并在本市楼宇、公交车厢移动显示屏、地铁移动显示屏等进行滚动播放。
二、项目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以及市安委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要求,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及工作安排,创意制作1部交通行业安全消防宣传片,并通过本市楼宇、公交车厢移动显示屏、地铁移动显示屏进行滚动播放。
叁、具体内容
1. 创意制作1部交通行业安全消防宣传片。
2. 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将宣传片在本市楼宇、公交车厢移动显示屏、地铁移动显示屏等进行播放。
(略)(超过限额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二、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本项目面向所有各类供应商采购,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公司的投标报价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叁、采购日程及须知
1、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5月22日至2025年05月28日,每日上午9:30时~11:00时;下午13:30时~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请于上述获取日期范围内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略)页截图。
注: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均须盖公章。
至上海(略)
注:(1)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
(2)投标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均应以中文为准,如果因为语言误差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2、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3日下午13:30。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3、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3日下午13:30。
4、开标(略)(略)(现金收取)。
6、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本次采购的各项活动,如有缺席,按自动中途退标处理。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联系方式:
①采购单位:(略)
地 址:世博村路300号
(略)
②代理机构:(略)
联系地址:上海(略)
邮 编:200232
(略)
电 话:(略)
邮 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