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对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
2016
〕
34
号)
、
《寻甸县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寻财综〔
2024
〕
64
号)
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寻甸县审计局购买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服务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
B1202
,目录名称:档案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略)
叁、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主要内容
对单位文书档案、业务档案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整理及数字化加工,主要工作范围及内容如下:
(一)服务内容为文书档案(
1995
年至
20
04
年)
38
盒
、审计项目档案(
2007
年至
20
19
年)
466
盒的
数字化加工服务
;
(二)服务范围为档案整理、分类、归档、编页、目录录取、扫描、图片处理、挂接、装盒以及档案数字化成果移交等工作。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
12
万(略)整)
以内
。
(二)资金来源:审计业务经费。
六、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在数字化加工服务中没有重大违法、泄密记录。
(五)从业人员必须都持有档案专业上岗证和保密培训上岗证。
(六)(略)。
七、目标要求
(一)严格参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国家档案局第
8
号令》及主体方的要求
,
进行整理立卷(件)。
(二)承接主体在开展工作中,须对购买主体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购买主体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叁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叁)承接主体将制作完成的数字资源统一完整地保存(略)买主体的要求进行备份。
(四)承接主体提供数字化专用扫描仪,并保证在扫描过程中不对客户资料档案原件造成损伤。
(五)承接主体应当按与购买主体签订的合同要求,依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工作,确保产物质量符合合同确定的各项技术质量标准。
七、
项目完成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
。
八、公示时间
202
5
年
5
月
1
9
日至
5
月
23
日
。
九、报名相关要求
(一)符合条件有意向的第叁方机构,请根据资格要求和采购服务内容,将服务方案、报价表、服务承诺、保障措施及近叁年的相关业绩证明等资料,以纸质方式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密封章后送至寻甸县审计局办公室
202
室,要求纸质资料一份,电子版一份,逾期不再受理。
(略)
(略)
(二)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5
月
23
日
17
:
00
之前。
十
、其他事项
参选公司需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对违反有关规定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