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家实行12项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高血压、2型糖尿病、慢阻肺)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等。
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非本地户籍居民)。
服务内容: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使用和维护管理。
目的:让你和医生了解并掌握健康状况动态变化情况。
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
服务内容: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24年版)》,免费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公众健康咨询和举办健康教育知识讲座。
目的:提高居民保健意识,改变不健康生活方式,防病促健康。
对象: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服务内容: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并进行管理;预防接种服务;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目的:让受种者获得免疫力,预防和控制特定传染病发生和流行。
对象:辖区内常住0-6岁儿童。
服务内容:根据儿童不同时期的生长发育特点,开展儿童保健系列服务,包括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婴幼儿健康管理(健康指导和眼保健等健康管理服务)、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视力筛查等)。
目的:促进孩子健康成长,减少疾病发生,及早发现诊治疾病。
对象: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
服务内容:妇女怀孕后,从产前、孕期全程到产后42天都可享受到健康管理,包括孕早期、中期、晚期的健康管理(建立《母子健康手册》、产检、健康教育和指导等)、产后访视、产后42天健康检查等健康管理服务。
目的:评估孕产妇和胎儿健康,进行孕产期保健和婴儿护理。
对象: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服务内容: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可以享受一次较全面的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
目的:帮助老年人预防疾病,对异常健康状况早发现、早诊治。
对象: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中,原发性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
服务内容:对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每年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的随访,根据病情控制情况开展分类干预,每年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
对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提供4次免费空腹血糖检测,至少进行4次面对面随访,根据病情控制情况开展分类干预,每年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
对确诊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患者,每年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的随访:根据病情控制情况开展分类干预,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
目的:帮助患者改变不健康生活方式,合理用药,控制病情,延缓疾病进展,减少并发症的发生,提高患者生活质量。
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中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服务内容:建立健康档案,每年至少随访4次,进行危险性评估;根据患者的病情进行分类干预;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与(或)患者本人同意后,每年可享受1次健康检查,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规(含白细胞分类)、转氨酶、血糖、心电图。
目的:对患者进行健康管理,控制病情发展,对患者和家属进行健康教育。
对象:辖区内常住的确诊肺结核患者。
服务内容:筛查及推介转诊、入户随访、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分类干预、结案评估,对肺结核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等。
目的:帮助患者规范服药和按时复查,防止病情进展,提高患者生活质量。
对象: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和0-36个月常住儿童。
服务内容: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可享受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0-36个月儿童在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
目的:对老人进行中医体质辨识和个性化中医指导,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调养及中医穴位按揉指导。
对象:辖区内居民。
服务内容: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管理、发现、登记、报告和处理,协助专业防治机构做好病人医疗救治和管理、传染病密切接触者和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管理、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处理、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宣传教育等。
目的:降低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居民健康及社会生活的危害。
对象:辖区内居民。
服务内容:协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开展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等。
目的:及时发现各种卫生安全问题,消除健康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