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4
.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
1
)
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下列①、②、③项资质之一: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
甲级
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2)
施工资质:①
投标人
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应具有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叁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
4
.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
4
.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
.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2条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