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营用途:广告、商业、医疗、餐饮、办公等经营业态。意向承租人使用上述场地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当涂县城市管理要求及限定的经营范围,并经委托人同意的经营项目,否则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不得利用租赁场地从事赌博机、棋牌室、游戏机室、足疗、按摩、浴室及噪音大的娱乐性行业、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2、租金支付方式为“年付”,实行先付款后租用的原则,若竞得人未按约定时间缴纳相应款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作违约处理。
3、租赁期间,租赁房产发生的水、电、天然气、通讯、垃圾清运、物业管理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竞得人(即成交的竞租人)承担。
4、竞得人自行负责房产及内部所有配置设备的装修、维修等,不得改动或者破坏房产结构,费用自理。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竞得人应保持合同租赁标的物完好,返还的租赁标的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合同标的物内不可移动的固定装修、设施等不得拆除,无偿归委托人所有。
5、竞得人经营的业务必须经得委托人同意,仅限于合法合规的经营机构,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马鞍山市城市管理要求及限定的经营范围。禁止经营对租赁标的及周边环境造成安全、卫生、环保、市容、文明创建等不良影响的涉及明火、明烟、排污、噪声等项目,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6、竞得人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外分租、转租、出借、与他人联营等。若竞得人转租、转包、借用、与他人联营等。
7、房产以现状交付,竞得人拍租前对房产现状完全了解,依据经营需求,竞得人自行负责包含但不限于房产下水疏通,水电气管网接通,房产漏水、渗水及房产内部污水杂物清理等房产维护维修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8、具体规定以委托人制定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9、竞得人在竞价结束后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代理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将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拍租成交佣金、软件服务费(略)
10、竞租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11、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12、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全部交款等成交手续,视为竞得人违约(悔拍),竞租保证金不退还,竞租保证金交由委托人处置,所交竞租保证金将被作为违约金优先支付拍卖佣金;代理机构征得委托人同意,即可组织再次拍卖,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向代理机构属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追究原竞得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与此相关的费用,请竞买人谨慎竞价!
13、若本次出租房产的实际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作调整房产租赁租金或退租等理由。
14、标的交付日、起租日、后期租金交纳时间及其他未尽事宜以竞得人与委托人实际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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