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5-05-17在招标采购导航网发布:对于国货航国内航空情报资料订购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1。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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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目标:
供应商需根据国货航提供的年度征订计划,向国货航提供相应的中国民航国内航空情报资料,服务产物以及国内运输等服务。供应商提供的航空资料产物与服务需满足国货航航班正常运行的保障需求,中国民航国内航空情报资料及服务产物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资料汇编》,《中国民航国内航空资料汇编》及其修订资料,航空资料汇编补充资料和航空资料通报等。
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惭贬/罢&苍产蝉辫;4019-2012《民航航空图汇编规范》 惭贬/罢&苍产蝉辫;4044-2015&苍产蝉辫;《中国民航国内航空资料汇编》编写规范 惭贬/罢&苍产蝉辫;4047-2017&苍产蝉辫;《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资料汇编》编写规范 惭贬/罢&苍产蝉辫;4048-2017&苍产蝉辫;《民用航空目视航空图及目视终端区图编绘规范》
采购产物具体要求:
供应商至少在每年10月前向国货航提供下一年度资料订购清单,收到国货航年底征订计划后与3个工作日内确认。后续其按照征订计划对国货航所需资料进行分发,并保证订单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向国货航运营监控调度中心交付。 对于临时增订的资料,供应商于10个工作日内向国货航运营监控调度中心交付,且需保证国货航订购的年度修订资料在发货后的5个工作日内交付。
交付或实施时间:2025-06-30
交付或实施(略)
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按照航空资料定期颁发制颁发的航空情报基本服务产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按照础滨搁础颁(国际航空资料生效周期),即每28天为一个交付周期进行产物交付。一般在础滨搁础颁生效前28天提交,也可根据运行需要,交付定制期数据。生效日期无资料颁发的,应当在该生效日期的前一个周期内,以航行通告或者其他适宜的方式通知。
验收标准:
1.供应商应按照国货航提供的航空情报资料征订清单提供相关航行资料,并确保所提供航空情报资料与征订清单内容相符,确保资料齐全,无缺失。 2.供应商提供航行情报资料应遵循《中国民航国内航空资料汇编》编写规范等标准规范,航空情报资料内容应准确,完整,并反映最新的数据,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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