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已由(略)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
,比选人为(略)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本比选项目的工程(略)
2.2 本比选项目的建设规模:包括道路、雨水、照明、绿化、架空线路入地等工程
。
2.4 本比选项目的标段划分:无
2.5 本比选项目的服务期:本项目以实际施工工期为依据,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监理范围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
2.6 本比选项目的最高参选限价为:418,334.57(略)人民币,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否则其参选文件被拒绝。
2.7 其他:无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必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并承担参选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3.1 参选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2 (略)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监理资质或综合甲级监理资质
(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参选,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3.4 财务要求:参选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7
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完整报告)和2018
年6
月~2018
年11
月期间连续叁个月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完税证明闭。
3.5 (略)自2016
年1
月1(略)(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含道路工程)的监理
项目业绩。
参选人须提供有效的合同协议书
(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6 参选人拟派的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
执业资格(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7 (略)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8 信誉要求:
(1)2016
年1
月1
日至参选截止日无民航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无安全质量责任事故。信誉情况说明须出具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制。
(2)对存在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略)
① 进入(略)不合格、不诚信、黑名单供应商目录;
② 在(略)项目中标、中选后,存在因中标、中选人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等行为,并给(略)造成损失的供应商;
3.9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选。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8
年12
月20
日至2018
年12
月26
日(此期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略)(地址:北京市西叁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大厅标书室)
持单位
介绍信(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购买比选文件,文件不接受邮购。
4.2 比选文件售价200(略),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5. 踏勘现场
5.1 踏勘时间:2018
年12
月27
日上午9时00分
。
5.2 踏勘集合(略)
6. 参选人对比选文件提出书面疑问的截止时间
2018
年12
月27
日中午12:00前
7. 参选文件的递交
7.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
年1
月11
日上午9时30分
(略)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比选人:(略)
地址:首都机场四纬路
(略)
(略)
比选代理机构:(略)
地址:北京市西叁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略)
(略)
电子(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