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1)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应答人须具有(略)站截图资料;
2.2财务要求:
(1)应答人须提供近2年(2016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视情况选择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证明近两年无连续亏损,净资产为正值。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2)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如叁证或五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形式的资格认定文件(如国家税务机构开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全国公司一般纳税人查询”网站截图资料等);
(3)应答人须提供核发税务机构开具的涉税证明或近叁个月缴纳的税票(银行扣税回单)复印件、《纳税申报表》(按照比选项目应税性质,提供相应税种)、银行流水单,3者必须同时提供,所提供单据均需加盖应答人公司公章或财务章;如果为零申报的情况,仍需提供《纳税申报表》,无需提供银行回单及流水单。其中公司所得税按季度预缴的公司,提供上一季度的预缴申报表。
2.3业绩要求:
自2015年1月1日至本比选文件所载应答截止时间止,为国内通信运营商省级以上公司提供过管理方向或人力资源方向的课程开发、人才测评、管理咨询类的项目经验至少1个。(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和签字盖章页,只计算单项合同和采购订单,不计算框架类合同。)
2.4其他要求:
(1)人员要求:应答方应提供至少4人及以上的稳定团队负责开展此次项目,团队中包含1名项目专家及1名项目经理。其中项目经理人力资源或培训咨询工作经验5年以上(含)。应答人须提供拟派项目所有人员相关证明复印件,包括不限于:学历证明、工作简历、职称证书(如要求)、相关资格证书(如要求)、相关合同关键页(如有)、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
(2)应答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近3年内与(略)发生过因应答人原因引起的合同纠纷、仲裁、诉讼和弄虚作假的;以往合作过程中出现过因应答人原因导致的严重错误(重大质量事故、不按规定签署合同或合同终止、一年内出现2次(含)以上质量问题);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存在违法、违规记录,造假记录等。提供《信誉及资格声明与保证》(见本文件第六章应答人格式),并盖公司章;
(3)应答厂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4)应答人对比选文件中第叁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四章项目技术规范应答必须满足,否则将被废除比选资格;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