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扫描件。
2.2投标人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承诺函。
2.3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的投标。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的授权函。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则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注:采购清单中,标&濒诲辩耻辞;★&谤诲辩耻辞;项均为各标包主要设备。
2.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
(4)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
(5)投标人所投产物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通信故障,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6)与其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公司名单;
(8)被最高人民法院(略)站(略);
(9)截止投标日期,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或被所应答段省份)在本品类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截止投标日期,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罚为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注: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经营状况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