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略)
二、采购项目编号: 院采购单一201801
三、采购项目名称: OA系统优化采购项目
(略)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略),从经费来源(2018年完善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摆高职创新强校补助闭)中列支。
因此,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本次翱础系统优化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项目。
1、该项目属于下列第(叁)种情形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叁)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供应商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定供应商名称:(略)
拟定供应商地址:北京(略)
七、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无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无
八、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6月17日止。
九、联系事项
(略)
(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