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拟对《首都机场环境监测服务》项目进行比选。
一、项目名称:(略)《首都机场环境监测服务》
二、合格应答人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
2、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略)(含)以上。
(略)(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5、服务商拟派现场项目经理应具有3年(含)以上的从事相关项目的管理经验(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司公章)。
6、服务商须具有颁狈础厂或颁惭础计量认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评。
8、中选服务商必须与采购人直接签订服务合同。
9、对进入(略)不合格供应商目录及黑名单目录、不诚信供应商目录的或以往在(略)采购项目成交后,由于成交人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应答。
叁、本次比选采用最低价法。
四、发公告时间:2016年4月26日-2016年5月3日(北京时间)。
五、报名时间: 2016年5月4日―2016年5月6日上午9点30分-下午16点30截止(北京时间)。
六、报名(略)
七、领取文件(略)
电子(略)
(略)
八、领取比选文件时间和(略)
时间:2016年5月9日9:00点-11:30点、13:30点-16:30点(北京时间)。
(略)
九、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5月13日上午9:00点
(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应答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递交)。
十、比选时间:
2016年5月13日上午9:00点
(北京时间)。
十一、递交应答文件(略)
十二、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与(略)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十叁、请参与本次比选的单位按时派1~3名代表参加,参加代表需持有参评人法定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
(备注:以上时间根据文件审批情况进行调整)
(略)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