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空港经济区飞机租赁项目配套滑行道工程――助航灯光及配套设施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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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空港经济区飞机租赁项目配套滑行道工程――助航灯光及配套设施工程已由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以民航华北函【 2016 】 58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略)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自筹 100% ,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略) A320 总装厂和飞机租赁项目用地以西,天津机场二跑道以东,北接飞机租赁项目停机坪,南接现状空客 A320 滑行道。
2.2 建设规模:
本滑行道工程用地6.53万平方米。滑行道长度为533米,道面宽度为23米(直线部分),每边设置10.5米宽道肩,滑行道总宽44米。横断面形式为:10.5米道肩―11.5米道面―11.5米道面―10.5米道肩。
2.3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天津空港经济区飞机租赁项目配套滑行道工程――助航灯光及配套设施工程 , 包括 37 套滑行道边灯、嵌入式中间等待位置灯 3 套,滑行引导标记牌 1 套、原有滑行引导标记牌改造 1 套,配套电缆约 2.5km 、原有灯光系统改造 1 项,招标范围包括上述内容的采购、安装、调试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所有设计内容及工程量清单。
2 .4 计划工期: 2016 年 5 月 25 日 至 2016 年 8 月 20 日 ,总工期 88 日历天,正式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5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民航机场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并在本公司注册,且目前无在建工程。
3.3拟供高杆灯、助航灯具、助航灯光一次电缆、标记牌、变压器、电缆检查井井盖等民航专用设备必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非民航专业电缆须具有《工业产物生产许可证》;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 2011年 1月 1日 至投标截止日止)须具有 4贰级以上(含 4贰级)国内民用机场助航灯光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近五年( 2011年 1月 1日 至投标截止日止)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至 2016年 4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 (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在 天津空港经济区西叁道 158 号 5-401 室 进行投标报名,或将报名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 (略)进行投标报名。
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等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 2016 年4 月20 日至2016 年4 月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 在天津空港经济区西叁道 158 号 5-401 室 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略),技术资料等售价 1000(略),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北京(略) 32 号)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精品熟人妻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不卡同时(略)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略)
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80号空港商务园东区贰6号楼四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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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叁道158号5-4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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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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