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首都机场股份公司作为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发行人身份,提供与此相关的上市发行、维持或变更发行人地位等方面的法律服务。欢迎具有相应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首都机场境外法律事务代理项目
二、采购项目主要内容:
就首都机场股份公司作为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发行人身份,提供与此相关的上市发行、维持或变更发行人地位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叁、合格应答厂商应具备的条件:
合格的应答厂商:
1. 在香港依照《商业登记条例》注册,业务性质为法律服务,法律地位为个人或合伙的律师行;
2. 应在香港律师会取得注册;
3. 应为进入2015年Legal500香港公司业务排名的律师行;
4. 需具备近3年(2012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服务于香港主板上市公司法律事务代理服务项目;且至少参与过三个项目(一个项目指为一家香港主板上市公司连续提供不少于一个会计年度的法律服务;如在为同一家公司提供法律服务时发生间断,不论每一个间断前后法律服务持续的时间是否不短于一个会计年度,这些都仅视被为一个项目经验而不单独被认定为若干个项目经验);
5. 项目团队应不少于三人(其成员均应于香港律师会注册,且均应熟练使用普通话及英文;该成员均应能直接处理本项目,而不应为补足人数而仅挂名,即虽为团队成员但不实际开展任何工作);
6. 需提供2014/2015年度税款的完税证明复印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 应答厂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9. 成交应答厂商必须与采购人直接签订服务合同。
四、谈判文件获取:免费领取
1. 报名(略)
电子(略)
(略)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9日至2016年4月29日
2.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6年5月3日上午09:30―11:00下午14:00―15:30
3. 免费获取竞争谈判文件地址:(略)211办公室
采购方(略)
电子(略)
(略)
获取相关文件时自带移动存储介质(剩余空间大于30惭)
五、谈判有关说明:
1. 应答文件投递和谈判(略)
2. 应答文件投递时间:2016年5月12日9:30。
3. 谈判开始时间:2016年5月12日9:30。
4. 相关规定:超过应答文件投递截止时间递交或不按规定密封的谈判文件,我公司恕不接收。
六、获取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1.合伙人授权书/独营执业者授权书(统一自拟);
2. 受托人身份证。
(略)技术采购部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