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购置并安装电子显示屏项目”项目资金已经落实。(略)受(略)的委托,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
、采购项目名称:(略)购置并安装电子显示屏项目
2
、招标编号:2016-窜叠-颁骋49
3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4
、(略)
5
、招标人地址:通州区永乐店镇坚村
6
、招标内容及预算金额
招标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需求。】
预算金额: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4.22(略)。
二、供应商资格: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执有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所投产物),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
2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叁、报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4
月13
日
至
2016
年4
月19
日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
时至11
时,下午14
时至16
时(
北京时间,下同)
,在(略)(
北京(略)
号)
报名。本工程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或其他形式的报名。
2
、招标人(略)时应携带:①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 有效的税务登记副本;③ 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⑤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上述资料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
套。只有经资质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3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6
年4
月13
日
~
2016
年4
月19
日
;每天上午9:00
~11:00
,下午:14:00
~16:00
(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
4
、招标文件出售(略)
号。
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略),售后不退。
6
、本工程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1
、开标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发布媒体:
。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北京(略)
号
(略)
联系(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