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名称:
金鼎大厦尝贰顿
霓虹灯标识更新项目
二、建设(略)
北京(略)
号
叁、招标范围及内容:
金鼎大厦楼顶现有尝贰顿
霓虹灯标识的拆除(不含钢结构支撑)和新版尝贰顿
霓虹灯标识的采购、制作、安装、调试及验收,包括原有钢结构的防腐防锈处理和楼顶局部被破坏防水及面层的恢复等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四、工期:
30
日历天(含验收交付)
五、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六、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申请参与本项目投标资审的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有:
1
、具备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
、①具备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资质,②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户外灯箱广告设计、制作(或类似含义语句)、照明工程设计等相关内容,③或经营范围内虽无上述类似含义语句但经营范围内有相关专业承包资格且近叁年(2013
年4
月1
日至2016
年3
月31
日)有叁项及以上本项目所在区域户外灯箱广告设计、制作、安装业绩;
3
、注册资金不低于500(略);
4
、通过滨厂翱9001
质量认证;
5
、具备保证通过项目所在地市政管委、城管、城市亮化办公室等管理部门验收的能力。
6
、近叁年(2013
年4
月1
日至2016
年3
月31
日)已完成2
项(含)以上合同额200
万(含)以上户外灯箱广告设计、制作或安装业绩;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7.
具备工程完工后总体自检和组织验收能力(含支撑结构)。
8.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需提供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叁证合一的单位持新证即可)、相关业绩合同主要页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滨厂翱9001
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投标报名
报名时间:2016
年4
月8
日至2016
年4
月12
日上午9
:00
至下午16
:00
,遇节假日休息。
报名(略)
号1
幢二层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略)
联系(略)
九、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16
年4
月8
日至2016
年4
月12
日上午9
:00
至下午16
:00
。
发售(略)
号1
幢二层
发售方式及售价:现场发售;每份300(略) ,
售后不退。
(略)
联系(略)
十、招标人及代理机构
(略)
招标人地址:北京(略)
号
(略)
代理机构名称:(略)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略)
号1
幢二层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