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首都机场远机位增补(
二期)
工程项目
已由(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公司自筹,招标人为(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立项
(
代可研
)
报告编制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略)
2.2
本招标项目的规模:详见第四章技术要求
2.3
招标项目的服务周期:合同自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一个月内完成报告。
2.4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无
2.5
招标范围:
首都机场东本区新增机坪项目立项(代可研)报告编制
2.6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执行计价格
(1999)1283
及京价
(
房
)
字
[1999]
第
487
号文相关规定,收费费率不得超过立项批复的工程费用的
0.15%
。报价不得超过此费率,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2.7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并承担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3.1
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
民航行业甲级
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4
投标人拟派的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且具有
10
年以上设计工作经验(须提供任职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5
财务要求:参选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摆
需提供
2014
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
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完整报告)
和
2015
年
12
月至
2016
年
2
月
中任意一个月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完税证明闭
。
3.6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7
信誉要求:
(
1
)
201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在设计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无行政处罚、安全质量责任事故。信誉情况说明须出具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
2
)
对存在以下情况的供应商,
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①进入(略)不合格、不诚信、黑名单供应商目录;
②在(略)项目中标、中选后,存在因中标、中选人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等行为
,
并给(略)造成损失
的供应商。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4
月
7
日至
2016
年
4
月
13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略)(地址:北京市西叁环中路
90
号通用技术大厦大厅标书室)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设计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6
年
4
月
7
日至
2016
年
4
月
13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略)
(地址:北京市西叁环中路
90
号通用技术大厦大厅标书室)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略),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4
月
28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叁层第
开标室(北京(略)
32
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精品熟人妻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不卡同时(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招标代理公司:(略)
地
址:首都机场四纬路
地
址:
北京市西叁环中路
90
号通用技术大厦
联
系
人:张帆
联
系
人:罗红、路漫漫
电
话:
(略)
、
(略)
电子(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