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略)(简称中冶集团)和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中冶)2016
至2018
年度审计机构服务采购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选聘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中冶集团和中国中冶以及其所属的各级子公司的2016-2018
年年报和半年报分别提供审计和审阅服务,出具符合监管机构和集团管理要求的各类报告、管理建议等,按时、保质完成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及报送工作。
本项目分为3
个标包:
包一,中国中冶主审所标包。作为主审所负责中国中冶财务报表(报告)审计工作,主要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年度专项审计、半年报审阅、管理有效性评估,中国中冶内控审计;以及负责部分子公司的财务报表(报告)审计工作,主要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年度专项审计、管理有效性评估等。该包审计工作量占中国中冶总审计工作量的60%
左右。
包二,中国中冶参审所标包。作为参审所负责中国中冶部分子公司的财务报表(报告)审计,主要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年度专项审计、管理有效性评估等。该包审计工作量约占中国中冶总审计工作量比重的40%
,拟选择两家单位,各承担20%
工作量。
包叁,中冶集团审计标包。负责中冶集团本部及下属除中国中冶和某子公司外的其他子公司的财务报表(报告)审计,主要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年度专项审计、管理有效性评估等。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条件如下:
(1
)包一:申请人具备的资质和能力要求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符合财政部2010
年12
月10
日“内地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获准从事贬
股公司审计”的公告要求;
③具有服务于同类中央公司(以工程承包、房地产开发、装备制造、资源开发为主业)的经验;
④员工总人数不少于3,000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不少于400
人。
(2
)包二、包叁:申请人具备的资质和能力要求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应符合财政部、国资委“对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公司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1
〕24
号)规定;
③具有服务于同类中央公司(以工程承包、房地产开发、装备制造、资源开发为主业)的经验;
④员工总人数不低于1,000
人,
注册会计师数量不少于400
人。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包中的任一标包或全部标包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6
年3
月8
日15
:00
至2016年3
月13
日15
:00
(北京时间)(略)
)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版本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不收取费用。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年3
月18
日8:30
,地点为北京(略)
号中冶大厦3011
。
6.2
申请人须(略)
),在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版本申请文件,同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约定提交纸质版本申请文件。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冶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丑迟迟辫://别肠.尘肠肠.肠辞尘.肠苍
)和(丑迟迟辫
://)
上发布。
(略)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 北京(略) 号
|
(略)
|
电 话:(略)
|
传 真:(略)
|
电子(略)
|
2016 年3 月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