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对下述服务进行比选采购,现邀请贵单位以比选方式参加。
1. 项目名称:T3航站楼托运行李一二级安检系统升级改造前期研究
2. 合格应答人要求:
2.1 采购单位:(略)。
2.2 满足以下条件的服务商是合格的服务商,可以参加本次比选:
2.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
2.2.2 具有2010年至2015年期间实施过至少2个投资1,000万人民币以上(含设计、软件开发、硬件设备和技术服务费用)的机场行李系统或机场集中安检系统咨询或设计项目,并提供能够证明的合同(复印件及加盖公章);
2.2.3 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要求提供近3年的审计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
2.2.4 该项目团队主要技术人员参与过设计托运行李安检系统的咨询或设计项目,需提供证明材料。
2.3 服务商在谈判过程中不得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服务商资格将被取消。
2.4 对进入首都机场股份公司不合格供应商目录、黑名单目录、不诚信供应商目录的或以往在(略)招投标项目中选后,由于成交方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供应商,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2.5 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服务商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服务商的责任:
2.5.1 提供虚假的资料。
2.5.2 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3. 报名(略)
4. 领取文件(略)
电子(略)
(略)
5. 领取比选文件时间和(略)
时间:2016年3
月22
日至2016年3
月28
日(节假日除外)8:30-17:00(北京时间)。
(略)
6.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4
月6
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应答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递交)。
7. 比选时间:2016年4
月6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8. 递交应答文件(略)
9.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与(略)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略)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