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略)昌平分局的委托,对“公安第叁办公区供暖改造工程”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窜罢齿驰-2016-贬31020),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人名称:(略)昌平分局
招标人地址:北京昌平区西环路甲68号
招标人(略)
2.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略)
(略)
(略)
3. 招标内容及简要技术要求:
本工程为(略)昌平分局办事大厅换热站供暖设备及管道的安装、敷设等。
(略)
招标用途:使用需要
4.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4.2投标人应是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之外,不是为采购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4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5依据昌财采购[2012]218 号及京昌预发[2012]第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符合《昌平区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领域廉洁准入暂行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即符合廉洁资格。
4.6投标人应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7投标人如为外埠公司须具有进京备案许可证。
5.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5.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略)前3个月内任一月的);
5.5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或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叁个月内有效,如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复印件无效)(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投标年度新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6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任一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5.7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8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9外地进京公司应提供有效的《进京备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3月 17 日起至2016年3月 24 日止(节假日休息),每天9:00―11:30,13:30―16:00(北京时间)。
7. 招标文件发售(略)
(略)人民币。招标文件、图纸及电子版售后不退。
9. 投标时间:2016年4月7 日上午8:30-9:00(北京时间)。
10.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6年4月7 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 开标(略)
12.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3. 评标标准:投标报价(30分)、技术部分(40分)、相关业绩(15分)、综合商务(5分)、政策法规(6)、投标文件(4分)
14. 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开投标。
注:本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