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进行招标的条件,
现诚挚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
本次招标主要是为(略)
选择2016—2021年五年度工程项目审计及会计咨询服务机构
。
2.
2 服务范围
:
2.
2.
1
对
(略)实施的工程
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及会计咨询服务(
不含造价咨询)
依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工程建设及造价管理方面现行的法律、法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包括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等招投标和工程承发包情况,合同执行情况,设备、材料的采购、使用情况,工程管理情况,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项目概算执行情况、工程价款结(决)算情况等进行审计及会计咨询服务。
2.
2.2
服务周期:2016-2021年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
,具有政府相关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处于正常开业状态
;
3.2
投标人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
3.
3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
4
投标人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5 参加
投标活动前叁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6
投标人已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发售
4
.1
发售时间:
201
6
年
3
月
11
日至
3
月
15
日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
14:00
至
16:00
(北京时间,下同)。
4
.2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人民币
300(略),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
.3
发售(略)
(略)
4
.4
购买招标文件所需携带的资料:
4
.4
.
1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的
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
叁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
4
.4
.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原件
)
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
.
招
标文件的澄清
5
.1
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和研究,如有疑问应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
1
6
:00
前
将要求澄清的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提交招标代理机构
。
特别提醒
:所有问题应以书面的形式交给
下述
(略)
5
.2
招标人
和招标代理机构
只对在规定时间内收到的问题酌情以书面的形式予以答复。上述答复将不标明问题的来源。
招标代理机构
将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
17:00
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澄清文件传真或
E-MAIL
传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
开标时间
:
2016
年
4
月
6
日
上
午
10
:
00
。
7
.
投标文件递交
/
开标地点
:
(略)
一层会议室。
8
.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
,
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9
.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顺义区顺通路西侧仓上小区商业服务楼2号
(略)
101300
(略)
尚先生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