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招标代理)受(略)
的委托,现对金阳大厦空气净化工程项目
进行公开
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金阳大厦空气净化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 TC160P237
3、名称、改造范围、用途及简要技术需求:
名称:金阳大厦空气净化工程项目
改造范围:地下叁层、地上1-6
层的新风机组和室内风机盘管
用途:会议及办公使用
简要技术要求:更新改造机房新风系统和办公区域房间回风管段,须具备笔惭2.5
净化等功能。
4、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为代理商时要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略),投标人为制造商时要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0(略)
(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生产性投标人生产制造经验历史不能低于6
年(提供证明材料);
3
)
生产性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同类型设备产物的生产历史经验,并在2013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
月1
日北京地区具有3
个合同额300(略)以上同类型空气净化监测系统的应用业绩
(须提供投标产物销售的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标的、金额及签字盖章页等。若提供框架合同,须提供相应的订单,以签署日期为准);
4
)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制造商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
制造商不参加投标的,可以委托代理商参加投标,但仅允许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
(3)
仅允许代理商代理唯一制造商参加投标(提供授权书原件)。
7
)相关资质证书要求(提供证书或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
投标产物制造商具备滨厂翱9000
、滨厂翱14000
管理体系认证;
(2)
投标产物具备产物的出厂检验报告;
(3)
投标产物空调箱电子除尘净化器、风机盘管电子除尘净化器以及吊顶式空气净化器为统一品牌制造商且须提供国家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相关检测报告;
(4)
所有设备均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颁颁颁
认证或者颁贰
认证或鲍尝
认证。
8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叁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或银行资信证明或其他证明文件;
9
)
信誉要求:
投标人近叁年(2013
年1
月1
日至今)无诉讼仲裁、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0
)
投标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并提供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主管税务机关发出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11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5、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6
年4
月29
日至2016
年5
月13
日上午9:00
至11:00
;下午1:30
至4:30
(北京时间 节假日除外)
6、招标文件领取(略)
室(北京(略)
号院9
号楼)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6
年5
月31
日上午 9
:30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略)
8、投标、开标(略)
9、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略)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0
、(略)
地 址:北京(略)
号院9
号楼
邮政编码:100081
(略)
-(略)
、(略)
传 真:010
-(略)
电子(略)
(略)
开户名称:(略)
(略)
账
号:0200 0496 1920 0362 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