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答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略),如果注册资本为外币,则按照提交截止日(常用做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注:应答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须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
(3)应答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近3年内与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发生过因应答人原因引起的合同纠纷、仲裁、诉讼和弄虚作假的;以往合作过程中出现过因应答人原因导致的严重错误(重大质量事故、不按规定签署合同或合同终止、一年内出现2次(含)以上质量问题);存在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的,存在违法、违规记录,造假记录等,并提供《信誉声明承诺书》。
(4)应答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并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与应答时承诺税率一致。注:应答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证明应由主管税务机关(略)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5)近 3 年(2012年1月1日-应答截止日期)具有一个及以上软件开发类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和签字盖章页,只计算单项合同和采购订单,不计算框架类合同), 合同原件备查, 应答人应提供业绩所涉及的合同主体单位(略)
(6)必须提供近2年(2013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平衡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证明近两年无连续亏损,净资产为正值。
(7)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
(8)纳税证明:(A) 应提供核发税务机构开具的涉税证明。(B) 或应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的税票(银行扣税回单)复印件、《纳税申报表》(按照投标项目应税性质,提供相应税种)、银行流水单,单据均需加盖应答人公司公章或财务章,3者提供一种即可。(C) 如果为零申报的情况,仍需提供《纳税申报表》,无需提供银行回单及流水单。其中公司所得税按季度预缴的公司,提供上一季度的预缴申报表
(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