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应答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设备生产供应经验的制造商,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
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或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
具有(略)站截图资料。
(3)
必须提供近2
年(2013
年、201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平衡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证明近两年无连续亏损,净资产为正值。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4
)应答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略),如果注册资本为外币,则按照提交截止日(常用做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5
)对于纳税证明:
A
、应提供核发税务机构开具的涉税证明
B
、应提供近叁个月缴纳的税票(银行扣税回单)复印件、《纳税申报表》、银行流水单,以上叁项单据均需加盖应答人公司公章或财务章,叁项单据必须同时提供。
以上满足础
或满足叠
,均符合要求。
C
、如果为零申报的情况,仍需提供《纳税申报表》,无需提供银行回单及流水单;其中公司所得税按季度预缴的公司,提供上一季度的预缴申报表。
(6
)应答人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7
)近 3
年(2013-2015
年)与本次所应答产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业绩不低于100(略)。并提供以上销售业绩合同(或框架协议及订单)和相应发票复印件,业绩时间均以发票开票日期为准,不在上述规定时间范围内的发票不纳入统计范围。合同原件备查。销售额仅统计本次比选产物的金额,未区分本次比选产物和其他产物的不纳入统计范围。应答人应提供业绩所涉及的合同主体单位(略)
(8
)应答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近3
年内与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发生过因应答人原因引起的合同纠纷、仲裁、诉讼和弄虚作假的;以往合作过程中出现过因应答人原因导致的严重错误(重大质量事故、不按规定签署合同或合同终止、一年内出现2
次(含)以上质量问题);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存在违法、违规记录,造假记录等。应答人提供《信誉声明承诺书》,并盖公司章。
(9
)应答人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滨厂翱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证书均应在有效期范围内,且认证范围应包含与本次应答产物功能相同的相关产物的生产和销售。
(10
)应提供应答产物的检测报告。
(11
)对于本次报名产物为其他厂商授权产物时,应提供授权证明文件。
(12
)应答厂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应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