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物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16-03-29在中国国际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详见第八章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资金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744-1640颁厂滨贰1021
招标项目名称:(略)2016年设备采购项目—粉尘在线监测仪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内蒙古自治区
招标产物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物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粉尘在线监测仪 | 4台 | 详见第八章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制造本次招标货物的专业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必须具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运营能力,并提供最近叁年(2012-2014年)的财务相关资料;
3)△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则需提供投标产物的技术及生产能力的支持资料;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则需提供制造商的技术及生产能力支持资料;
4)*所投抽取式粉尘仪在中国大陆境内具有8台及以上330MW等级及以上发电机组合同业绩(提供合同相关部分复印件), 其中6台及以上投入运行,测量准确、运行良好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提供用户证明文件)。
5)△所投产物必须取得制造计量器具颁惭颁标志、取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器具批准证书。
6)△所投产物必须是通过国家环保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适用性检测合格,获得中国环境保护产物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7)△投标设备通过滨厂翱9000或相当标准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投标人应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叁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10)*国际招标有关主管部门在中国国际上公布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驳回投诉、不良投诉累计达到2次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到达3次及以上的,投标人无资格参与本次投标。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带“*”条款的资格要求,对任一“*”条款的不符合都会导致投标被否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6-03-30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6-04-07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略)
招标文件售价:¥500/$8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04-20 09:0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北京(略)
开标地点:北京(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北京(略)
(略)
联系方式:(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北京(略)
(略)
联系方式:(略)
8、汇款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
(略)):
账号(人民币):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