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
为保障(略)利益,充分合理利用资产资源,达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同步提升,现对宁海县强蛟镇临港村九珍厨房招租项目
使用
权进行公开竞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宁海县强蛟镇临港村九珍厨房招租项目
2、项目地址:宁海县强蛟镇临港村
3
、
出租范围
:
宁海县强蛟镇临港村九珍厨房,面积为
300
㎡
。
(意向承租人可在报名前对招租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勘测,确认了租赁范围并认可出租标的物现状及招租要求)。
4
、
出租年限及要求:
2年(合同二年一签)
。
5
、
出租用途
:
合法餐饮服务经营
。
6
、
招租底价
:(略)/年
。
6、竞标方式:设
1
个标的,采用暗标方式依次投标;本次投标以最高价中标的方
式
进行,如低于标的承租底价视为无效。如出现二家及以上最高相同报价的,则按随机抽签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在公告期间,
参与投标的报名家数需在叁家及叁家以上才可进行公开招标,
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人缴纳竞标保证金时,(略)室进行公开竞标,若只有一个意向受让人缴纳竞标保证金时,即直接按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中标,不得弃权(直接中标者若放弃中标,则没收竞标保证金)。
6、竞标公告发布日期:202
5
年
6
月
23
日起
二、竞标人资格要求
1
、
竞标人需
具备合法餐饮经营资质(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2、竞标
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略)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
竞标
资格。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没收
竞标
保证金,重新招标。
叁、竞标
保证金
竞标保证金:人民币(略)整。
竞标人应于
202
5
年
6
月
27
日
14
时
30分(北京时间)前将竞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缴纳。缴纳地点:开标现场。
注: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竞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
6、
竞标保证金的退回:竞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竞标人在开标会议结束后办理竞标保证金退回相关登记手续。中标人的竞标保证金直接抵作
履约保证金与
部分承包款。
四、
开标时间及开标
地点
1、开
标时间:
202
5
年
6
月
27
日
14
:30时
,
逾期递交的投标将被拒绝。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2、
开标地点
:
宁海县强蛟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注:开标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承租款的支付
先付后用,
承包
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二年
的承租款,若不按时付款,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竞标保证金,重新竞标。
六、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伍仟(略)整,履约保证金在承包期满且交接完毕
(
付清水电费
)
后无息退回
剩余部分
,如遇承租人在承租期内放弃承租权或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承租款,视作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回。
七、合同签订
签订合同时间:自中标公示期(
3个工作日)内。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与业主签订合同及付款(承租款)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竞标保证金,该标的由第二中标者签订合同,按此类推。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标公告在宁波市宁海县基层小型平台上发布
九、
报名
要求
1、
报名时间:
202
5
年
6
月
23
日至
202
5
年
6
月
26
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
9:00-11:00;下午:14:00-16:
0
0。
2、报名(略)
(略)
(
宁
波市宁海县时代大道
160号8楼)
3、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一)自然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本人身份证;
(二)公司法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营业执照副本;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若有);
投标人认为与资格审查有关的其他材料。
注:公司法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以上所有报名资料的复印件且须装订成册,并在每一页上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
4、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为
200(略),售后不退。
十、
其他
1、租赁期内,不得从事与餐饮无关的经营活动(如住宿、零售等,特殊情况需书面申请);不得经营高污染、高噪音项目,或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业态。
2、租赁期内,承租人必须并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发生任何安全等事故与出租人无关;
3、承租人应遵守市容、环境、卫生、消防、治安等方面的管理规定,签订相关责任书,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有关部门向承租人收取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改动或者破坏房屋结构,如有损坏或擅自改动,承租人应立即负责恢复原状,如给出租人或第叁人造成损失,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5、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垃圾清运费、设施维修基金、水电公摊费、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6、承租人不得在公共设施或公用部位添加任何设施,不得在公用部位堆放物品,不得妨碍他人对公共设施和公用部位的平等使用权;
7、租赁期内,因法律、法规、政策或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拆除或改造等原因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时,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8、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均归出租人所有和使用,且不得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9
、竞标人及其他竞标人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控制竞标价格等不正当行为的其竞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根据
“宁党办【2010】43号文件《对于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五禁止五不准”的意见》要求,禁止本村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参与投标。
10、中标人(略)会议结束当场支付)。
十一、联系方式
(略)
办公地址:
宁海县强蛟镇临港村
(略)
骆主任
联系(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办公地址:宁波市宁海县时代大道
160号8楼
(略)
黄工
联系(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