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某部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名称:固定式
火工品销毁炉系统
采购
2.项目编号:2025-闯尝厂齿驰贬-奥1001
(2545厂罢颁窜叠2622)
3.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最高投标限价
| 交付时间
| 交付
地点
|
1
| 固定式火工品销毁炉系统
| 1套
| (略) | 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完成出厂(所)鉴定。
| 招标人
指定地点
|
★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公司(含港澳台)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5参加本次投标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得处于军委、陆军装备采购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禁止采购期内。
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7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已经通过该体系审查,且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中标人对中标项目进行转包,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4.9本项目不得借壳投标,不得允许其他单位(个人)临时挂靠本单位进行投标。
4.10提供不存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禁止情形的承诺并声明。
供应商不得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的情形有:
(1)被宣告破产的;
(2)尚未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
(3)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
(4)有证据表明供应商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5)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竞争性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说明:
(1)根据国家或军队规定,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述条款证明材料的,应提供相应的国家或军队规定及加
盖公章的说明函,并保证其真实性;
(2)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
前
叁年内”是指从报名截止日起算的前叁年,例如:报名截止日是2024年9月10日,前叁年是指2021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0日;申请单位成立时间不足叁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相关材料。
5.招标文件售价
(略),售后不退。
6.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6.1申购时间:所有符合以上条件并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6月24日起(略)买招标文件对接事宜((略)
6.
2申购(略)
6.
3申购方式:
(1)注册(略)
请投标人(略)(略)
(2)文件获取:
携带“申购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前往申购地点进行现场办理相关事宜。
6.4
申购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自拟,附法定代表人和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领取,则只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均需签字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或同类型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已经通过该体系审查的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保密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开始时间
2025年7月15日8时3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7.2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7月15日9时3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7.3投标方式
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7.4开标时间
2025年7月15日9时30分。
7.5投标及开标地点
北京(略)
8.其他要求
8.1购买招标文件现场审核公司递交资料,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8.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8.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采购人、监督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略)
(略)
监督人:王先生
(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单位地址:北京(略)
(略)
联系(略)
传 真:(略)
电子(略)
10.特别告知
本项目采购信息(略)(略)”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