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某部无人驾驶牵引车(二次),招标人为某单位,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某部无人驾驶牵引车(二次)
项目编号:肠颈迟颈肠-产颈诲诲颈苍驳-蹿(略)
(略)(含税)
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技术要求部分分项最高限价,总价及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超过最高总限价和分项单价限价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月
交付(略)
质保期:3年
叁、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必须满足
招标文件
的相应要求,否则招标人
将拒绝其投标
。
基本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
(二)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人员(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叁)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含港澳台)控股公司;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七)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未被国家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九)未被军队有关装备采购部门采取资格限制措施或列入严重、重大失信名单(未明确处罚期限或未在处罚期内的除外);
(十)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十一)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十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独立性
要求:
(十叁)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包)或者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十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定资质要求
:
(十五)具有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叁级或以上保密资格证书(①已经通过审查待发证书的单位,应提供有关保密主管单位出具的已通过审查的相关证明;②军队现役部队单位可提供本级保密主管部门出具的保密资质证明,军队工厂等其他军队单位可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保密资质证明;③证书过期但已完成续期办理或证书有效期内单位名称、注册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等注册事项发生变化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有关保密主管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十六)须列入《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或已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①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尚未注册发证的单位,应携带完整的已完成整改确认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报告》;②对于证书有效期内承制单位发生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和注册地址等注册事项变化,尚未完成变更的,须提供原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颁发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现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监管军事代表室盖章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注册内容变更申请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时间:
2025年
6月25日至2025年7月1日,每日(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略)
(叁)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军队单位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特定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招标代理机构审查购买招标文件材料,对符合要求的单位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材料或递交材料不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本次审查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略),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25年
7月16日9:00(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地点为:北京(略)
(二)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前指定专人(略)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北京(略)
(略)
报名(略)
(略)
(略)
传 真:(略)
电 子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