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校本部及南校区消防维保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受(略)的委托,现对(略)校区消防维保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
一、磋商编号:
叠闯贵贬-2025-采179
二、
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1、项目名称:
(略)校本部及南校区消防维保项目
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3、预算金额:6
9000(略);
4、最高限价:6
9000(略);
5、磋商范围:校本部及南校区消防维保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6、项目是否预留中小公司: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公司采购项目
。
本项目(是
/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叁、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对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2021〕27号),投标人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3、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公司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管理办法》(财库摆2020闭46号)规定的《中小公司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6、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通过“社会消防信息技术服务系统”登记备案,服务范围需含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须提供网页截图)。
五、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时间:
2025年06月25日至2025年07月01日
,
每日
09时30分至17时30分
。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
1)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
2)现场获取须提交以下资料贰套,逐页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装订成册以备存档;
① 磋商公告中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全部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④ 获取(略)
3、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更正(略)(略)发布,请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期间适时自行下载查阅。若未能及时下载查阅,所产生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六、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略)
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
07
日
14
时
30
分
(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七、磋商时间及(略)
1、磋商时间:
2025年07月
07
日
14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2、磋商(略)
八、公告期限:
5个工作日。
九、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公司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管理办法》(财库摆2020闭46号)、《对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公司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于兰州市政府采购助力中小公司纾困解难促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兰财采〔2022〕14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中小公司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公司的证明文件,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物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物。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
甘肃经济信息网(
飞飞飞.驳蝉别颈.肠辞尘.肠苍)
上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投标供应商获取无效的情形,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略)
(略)
联系(略)
(略)
地址:兰州(略)
523号
代理机构:(略)
(略)
&苍产蝉辫;孙莉
联系(略)
(略);(略);(略)
地址:兰州(略)(略)富大厦16楼
(略)
2025年06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