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5-06-24在招标采购导航网发布:双荣大厦7层701、702、703、729、730室租赁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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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荣大厦7层701、702、703、729、730室租赁公告
项目(略)
双荣大厦7层701、702、703、729、730室租赁
项目编号
2025HCFCA00525
委托方
(略)
委托方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合肥兴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控部
联系方式:(略)
公告、
竞价期限
1.公告期:2025年6月24日9:00始至2025年7月14日17:00止。
2.网络一次性报价期:2025年7月15日9:00至10:00止,网络一次性报价期截止后立即进入优先权行使期,优先权行使期截止时间至2025年7月15日17:00止。
一、出租标的情况
出租标的
所在层
结构
建筑面积(㎡)
租期(年)
(略)/年)
(略))
双荣大厦7层701、702、703、729、730室
第7层
钢混
约297.51
6
6.426216
0.6
1.标的坐落位置:合肥(略)
2.标的权属情况:该标的有房地权证。标的面积为委托方估算面积,仅供参考。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方将提供该处标的的权属证明或租赁证明,方便承租人办理相关证照。
3.标的房屋未清空,房屋内装修物、设备、设施及物品所有权属于原承租人,均不在出租范围内。本项目成交后,对于原承租人搬离、房屋交付等事项(如涉及)由委托方负责协调处理。
4.标的房屋所在楼栋正在消防改造施工中,具体情况须由意向承租人现场踏勘时自行向委托方了解确认。
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1.租赁房屋的证载用途为商办,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须符合证载用途并自行办理相关证照。
2.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1.租金每1个月支付一次,租期内租金无递增,先支付后使用;本项目无免租金装修期。
2.履约保证金为成交后首年叁个月租金总和,成交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合同签订前)向委托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二、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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