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的委托,拟就(略)部分国有资产除险维修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部分国有资产除险维修工程。
2、项目概况:维修16处粮站(详见工程量清单)。
(略)。
4、工期:
80日历天。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6.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公司:是。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公司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公司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公司、小型公司或微型公司。
本项目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条件详见谈判文件规定,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将作废标处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印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原件复印件的,则应提供公司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叠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建造师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谈判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颁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公司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公司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采购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叁、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5
年
6
月
19
日至
2025
年
6
月
23
日(节假日除外)
2
、获取地址:请有意愿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报名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送交(略)(枝江市民主路
29
号老公司局
3
楼)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设谈判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送达(略) 1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6月24日9时30分(注:8时3
0
分开始接收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
2
、响应文件送达(略)
3、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参加谈判会的)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谈判会。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六、谈判时间和(略) 1
、谈判时间:2025年6月24日9时30分。
2
、谈判(略)
七、发布信息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信息(略)发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略)
地址:枝江市友谊大道13号
(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枝江市民主路29号老公司局4楼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