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召开2025年度上半年上海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适用性评估遴选会的通知
各申报单位:
我中心拟于2025年6月中下旬召开2025年度上半年上海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适用性评估遴选会,请符合条件且需申报的公司按要求准备材料,于2025年6月23日中午11点前将申报材料(略)
一、基本条件
1、待评估疫苗产物已经获准在国内上市使用,但尚未在本市使用。
2、待评估疫苗需通过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定合格并核发《批签发合格证》。
3、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补充申请批件中注册分类属于预防性生物制品(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除外)。
4、待评估疫苗需(略)。
5、待评估疫苗在当年度未参加我中心之前举行的遴选评估。
二、提交遴选会的材料
1、申报材料(一式七份,双面打印)
1)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的基本情况介绍;
2)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法人营业执照;
3)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4)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许可证;
5)申报产物的效果与安全性相关资料(叁期临床实验资料、上市后全国使用情况、预防接种后不良反应监测资料、涉及本疫苗产物的论文摘要与出处);
6)疫苗生产过程中的物料质量控制,工艺卫生管理,操作要求评价,生产过程变更控制及偏差处理;
7) 申报产物的药品注册批件(包括药品补充申请批件);
8)申报产物的进口药品注册证(仅限进口疫苗);
9)申报产物的近两年批签发合格证书与检验报告(首发产物提供最近一次批签发合格证书);
10)申报产物的产物说明书;
11)申报产物的售后服务方案;
12)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的信息系统建设情况和冷链配送方案。
1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产物最小包装样品两份。
3、现场介绍用的视频或笔笔罢(设置自动播放并配音),时间不超过12分钟。
(略)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