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5-06-18在招标采购导航网发布:中冶设备院-重庆钢铁干熄焦余热设备更新节能改造项目汽轮机及配套设备采购招标澄清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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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澄清公告
(略)对于中冶设备院-重庆钢铁干熄焦余热设备更新节能改造项目汽轮机及配套设备采购招标(招标编号:201206-2025-骋颁(略)-001)的招标文件7.6.1条,对于履约保证金事项澄清如下:
(略),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为银行保函或现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采用现金形式的,从预付款中扣除。
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在合同签订后,10 个工作日内,承包人按担保金额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若采用保函形式,需中标人提交银行履约保函后方可支付预付款。
履约担保的期限:自提交履约担保之日起至交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其它内容不变
(略) 招标采购中心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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