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发挥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在科学研究、咨政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按照《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专项课题)实施细则》,现开展2025年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招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
本次拟招标课题共140项,申报课题需从《2025年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招标课题一览表》中进行选择,不得更改课题名称。
二、申报条件
课题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进行投标:
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国情、省情,对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3.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熟悉所研究领域的经济社会发展现实和学术前沿,有相关前期研究基础和成果;
4.具备实施课题研究的精力和时间条件,能够按期完成、保证质量;
5.申报人限报1项专项课题,且不得作为其他课题组成员参加课题申报;申报人以外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加2项课题的申报。
三、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材料:
(1)2025年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申报书;
(2)相关佐证材料;
(3)2025年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汇总表。
课题报送材料为实名及匿名电子版,不需报送纸质版材料。
实名材料:含材料(1)(2)盖章签字后合并扫描为PDF,同材料(3)压缩文件夹命名为“申报人姓名 实名材料”;
匿名材料,含材料(1)(2),需将申报人姓名、工作单位等信息做匿名处理,压缩文件命名为“申报人姓名 匿名材料”。
2.课题申报人应恪守学术诚信,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通知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不予立项,3年内不得参与省社科联组织的各类课题、立项、评奖、评比活动等。
3.课题申报人应严肃申报工作,将《申报书》视为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承诺履行约定义务。
4.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26日,逾期不再接收。
五、其他事宜
立项评审时在同等条件下对以下情况给予倾斜:
1.课题申报人和课题组成员掌握课题研究相关领域情况,有扎实的研究基础或决策咨询经历。
2.课题组成员结构合理,具有跨学科、跨部门、跨行业等特点,具备较好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开展研究的能力。
3.课题申报人担任过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负责人且课题验收结论为“优秀”。
4.课题申报人为45岁以下(198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青年社科工作者。
请各单位对课题申报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按照专项课题实施细则和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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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