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5-06-17在招标采购导航网发布:10办痴政府路西杏园路(首体院地块)迁改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项目。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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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委托合同签订至技术服务工作内容全部完成。
(1)比选申请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2)比选申请人近3年至少有1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业绩;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土保持或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比选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叁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
(5)本次比选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提供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声明书(声明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5)近叁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6)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截图,并加盖公章。
(7)业绩、人员、服务方案等并加盖公章。
(8)报价:按财政评审报告最终金额下浮 %,并加盖公章。
(9)服务单位资质证书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并加盖公章。
(10)响应文件一式俩份,其中一正一副,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及政策,项目开工前,编制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文件,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批复性文件;项目投入使用前,完成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核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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